发布时间:2017-07-20 浏览量: 次 来源:
泰兴市离休老干部陈楼甫,是原泰兴市司法局局长。陈老离休后人退心不退,依然执著地用脚步丈量着晚年的人生路程……
“知心姐姐”的话,引发了他的深思
央视“知心姐姐”卢勤曾在分析家庭教育现状时讲过这样一段话“现代家庭教育存在‘五大冲突’,即过高的期望,带来孩子的无望;过度的保护,带来孩子的无能;过分的溺爱,带来孩子的无情;过渡的干涉,带来孩子的无奈;过多的指责,带来孩子的无措。”引起了电视机前陈老的思考。是呀!现代家庭通常是一个孩子六个人围着转,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谓是“一主六仆”,如果对孩子的教育不当,往往引发不尽人意的结果。一个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亿万个孩子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一代的教育,是事关国家民族兴衰的大事,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老一辈义不容辞的责任。基于这样的思考,他带着如何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这个课题,开始了认真的调查研究。为准确把握全市30万青少年教育的现状,掌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第一手资料,他先后三次到市看守所,对二十多名在押少年犯的犯罪动因以及构成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了调查分析。这20多名步入歧途的孩子中,年龄最小的仅15岁。在看守所调查时,他与这些少年促膝谈心,逐个了解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同时,调阅了9名少年犯对所犯罪错的忏悔材料。此外,为扩大调研的覆盖面,在陈老的倡议下,政法战线的十多名同志与他一道,专程去社渚、竹篑监狱,对投改在那里的500多名泰兴籍服刑人员,开展“赠书寄语”帮教活动。在与服刑人员进行广泛的座谈接触中,他了解和掌握了一些有价值的资料。嗣后,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他先后两次参加全市部分学校分管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剖析全市青少年教育的现状,探讨如何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他多次到法院少年庭,了解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思考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对策。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他先后撰写了两份调查报告。一是《一个值得社会关注的动向》,对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手段、动因、危害以及防范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曾被作为内部资料转发;二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份调查报告,被市教育局加了批语,印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并被收录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研究》一书,对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导向和推动作用。
奉献余热,唱响青少年法制教育戏
多年来,陈老在市文化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尝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组织了一批民间艺人,运用鼓儿词说唱宣传法律知识,开展义务法制宣传。在他的引导、培训、鼓励、支持下,民间艺人单桂芳、说鼓儿书的戴家玉、黄凤清等人,先后加入了义务法制宣传队伍。他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配以生动的案例,深入乡村、街道、企业和学校对广大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陈楼甫同志还针对企业青工、在校学生、待业青年和失足青少年等不同层次,有重点地帮助民间艺人选定宣传课题,指导编写说唱辅导材料,亲临民间艺人说唱宣传现场听取反映,征求意见,再行总结提高。在他的引导下,经过几年的努力,民间艺人的足迹遍布全市所有乡镇和城区的大街小巷,先后到400多个村庄、528个企业、521所学校,累计宣讲法律知识达2805场,受教育青少年达40万人次。其中民间艺人单桂芳还被泰中、黄中等十多所学校聘请为法制宣传辅导员,并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和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先进个人”。在陈老的带动下,我市民间艺人唱响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这台戏,《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浙江法制日报》《江南市场报》《泰州日报》等新闻单位相继报道过民间艺人义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事迹和经验。为进一步总结这一特色经验,树立典型,陈老不顾年迈体弱,亲自执笔撰写了题为“乡村鼓声”的报告文学,系统介绍了运用民间艺人义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和成效,被编入江苏省司法厅出版的《普法人物普》一书。
一支笔记录了七旬老人的丰彩
离休后,陈老先后担任泰兴市司法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市关爱团副团长。自从走上关心下一代这条路,他每天坚持新闻和法制节目必看、报纸必读,发现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有用的好题材、好资料,他随时记录和剪贴下来,这已成为他晚年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习惯。多年来,他先后剪辑收录了六十余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资料,剪贴的资料内容翔实、题材丰富。其中有9名迷途知返的少年写给他的忏悔信,陈老一直珍藏在手头。为了上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每堂课,备好高质量的辅导讲稿,他将多年积累的资料逐一进行了分类整理,一份一份地看,一本一本地读,拿起他那支磨秃了的笔,针对青少年学生编写了14000多字《法律伴随你成长》的法制教育讲稿;针对学生家长编写了《让孩子在阳光下净化心灵健康成长》的辅导材料,约15000字。这两份沉甸甸的材料,凝聚着陈老的心血。由于年龄大了,他在动笔整理这两份讲稿时,手不听使唤,抖得十分厉害,他总是先停一停,尽量让右手贴紧桌面继续写,再抖也要把稿子抖出来。有时在睡梦中,想到一个好的提法或某个问题的看法,认为不错,很能说明问题,就随即下床打开电灯,及时把它记下来,以免第二天遗忘。讲稿写成后,先是让家里的老伴、儿媳们看,听听她们的反映,以后给同事、朋友看,征求修改意见,两份讲稿先后修改补充五、六次。初稿形成后,他先在小范围进行试讲,征求听众的意见,再进行加工、充实和完善,然后到全市面上进行巡回宣讲。两年为21个单位26700多人进行了宣讲,听课的有全市的法制副校长、初、高中学生、学生家长。每当这位七旬老人一走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讲台,经久不息的掌声见证了对他劳动的回报。
如今,这位80多岁的老人,仍然以超越常人的毅力,倾心于青少年法制教育事业。用他自己的话说:“作为一名党员,一位普通公民,不企盼自己能发出多么璀璨夺目的光彩,只求能以自己的言行来激励青少年一代;作为一个老普法人,不企盼世人给予多高的评价,只求撒下的法雨能给思想混浊的人以清醒,思想清醒的人以自珍,愿人人都能自觉学法、守法,让全社会处处都是清明镜,日日都是和谐的艳阳天。” 这就是他平和的心境和晚年的追求,这就是他生活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