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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组织咨询委员会课题组分赴全省法院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量: 次    来源:省高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

为充分发挥老领导、老专家优势作用,省法院自10月起,组织咨询委员会委员,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前期咨询委员会会议确定的三个课题组分工,分赴全省各地法院开展课题调研。课题组将于11月底前完成调研,并形成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调研报告,为推进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由咨询委员会名誉主任、省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佩佑任组长的第一课题组一行6人,赴连云港市两级法院,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课题开展调研。李佩佑主任调研时指出,连云港两级法院要认真落实最高院张军院长关于“做实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重要精神,统筹协调执法办案和基层社会治理,弘扬历久弥新的“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课题组还实地调研了该地区法院“老乡好”人民调解室、“午间法庭”司法便民服务、“无讼村居”创建等经验做法。

由咨询委员会名誉主任、省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任组长的第二课题组一行7人,赴南京、南通等地,围绕“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课题开展调研。公丕祥主任在南京调研时指出,南京法院要持续在加强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在南通法院调研期间,公丕祥主任指出,南通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持续将能动司法理念相关工作、措施、效果落到实处。期间,还实地调研了永宁都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崇川法院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如皋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等地,详细了解了融合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情况。

由咨询委员会名誉主任、省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任组长的第三课题组一行6人,赴苏州、盐城、南通等地,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课题开展调研。周继业主任在盐城、南通两地法院调研时指出,要加快推进环资审判理念现代化,切实增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积极融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形成环资审判大格局;在苏州法院调研期间,周继业主任强调,要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制度,切实提升绿色司法能力水平。该课题组还实地考察了长江流域环资第二法庭、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黄海湿地环资法庭林业生态修复基地场所。

省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由省法院离任老领导、老专家和各中院离任院长组成,是江苏法院老同志发挥优势作用的重要平台,每年通过调查研究、检查督促、交流指导等方式为江苏法院重点工作和建设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专题调研报告,是省法院党组作出重大决策的重要参谋和重要智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