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3 浏览量: 次 来源:
为了帮助生活困难的离休干部解决自付医疗费问题,沭阳县设立了20万元的生活困难离休干部医疗关爱资金。离休干部在住院过程中产生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并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可以申请使用医疗关爱资金。离休干部申请医疗关爱资金按自付医疗费金额数扣除5000元后乘以80%计算,总金额不超过10000元,一年不能超过1次。离休干部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仅限于补助生活困难离休干部自付医疗费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关爱资金年度剩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仍用于补助生活困难离休干部的自付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