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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印发《市直离休干部看病就医“三有一落实”保障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22    浏览量: 次    来源:

日前,徐州市制定出台《实施市直离休干部看病就医“三有一落实”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序时进度、实施路径和责任分工,推动“三有一落实”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个确保

一是确保离休干部就医绿色通道畅通无阻2018年10月底前,按照有专门窗口、有专门标识、有专用病房(病床)、有专门导医全程服务、有专人负责督查管理的要求,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绿色通道进行统一规范确保离休干部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住院“六优先”。2018年11月底前,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离休干部就诊服务站,提供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一站式”服务逐步推离休干部就诊服务站工作;市级机关医院宣武路门诊部设立老干部诊室,为离休干部日常看病取药提供方便。

二是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精准到位。制定《市直离休干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由离休干部居住地的社区医疗机构,组织健康服务团队,与离休干部结对签约,为离休干部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评估管理、上门巡诊、用药指导、中医保健、转诊服务、家庭病床等日常居家医疗服务。建立评价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按照一定标准,对健康服务团队给予工作补助。印发《离休干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记录本》,每次服务由签约双方签字确认,确保家庭签约医生真签实约。2018年底前,实现离休干部自愿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全覆盖。

三是确保减轻离休干部经济负担。按照对身患重病、家庭有特殊困难且自付医疗费负担较重的离休干部给予倾斜的原则,建立了市直离休干部个人自付医疗费补助办法,完善离休干部医疗特困帮扶机制,2018年底前落实到位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研究制定放宽用药目录、医用材料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等办法,从源头上减轻离休干部的自付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确保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政策落到实处。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工作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发挥牵头抓总、督查协调作用;市委老干部局负责提供离休干部名单、居住地等基本信息,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市卫计委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负责绿色通道及家庭签约医生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市人社局负责离休干部医疗特困帮扶及提高享受医疗待遇落实工作,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办公室逐项逐人对照核查,不折不扣落实苏干保办〔2009〕7号、苏组通〔2015〕72号)等文件要求的离休干部提高享受医疗待遇相关政策规定;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兜底保障工作。各定点医院及社区医疗机构制定工作细则,完善工作流程,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高离休干部医疗健康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