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量: 次 来源:响水县委组织部
王维元同志,2005年11月从响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的岗位上退休。2003年5月担任响水县人民法院关工委主任,18年来,他利用一己之长,把普法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作为奉献余热的平台,一心服务青少年,共开展法制宣讲160余场,受教育青少年达30多万人次,全县中小学校普法实现了全覆盖。2017年12月被江苏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授予“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8年12月被江苏省关工委、江苏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关工委百佳法治报告团成员和法制副校长”荣誉称号;2019年4月被江苏省政法委关工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0年12月荣获“全省最美老干部志愿者”提名奖。
注重不断“充电”,提高履职能力。他坚持每天阅读《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环球时报》等报刊杂志,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关内容、案例进行记录或剪辑,收集材料为法治宣传服务。为便于工作,他自费购买电脑、打印机,并在60岁时开始学打字。18年来,他戴着老花镜在键盘上敲打宣讲稿100多份,超百万字,每次都是自己写、自己打、自己印。为了上好普法课,讲究艺术性,提高趣味性,增强感染力,他努力克服普通话不标准、多媒体运用不熟练等困难,每次宣讲前都充分备课,并备有图解、卡片、宣讲提纲、课后练习题,并注意在宣讲过程中,加强和中小学生互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1年6月,《盐阜大众报》法治时空栏目以“王老普法讲稿两尺高”为题对他进行了宣传报道,2017年6月,《江苏少年网》、《江苏文明网》、《响水日报》分别以“夕阳路上普法人”为题报道了他普法十多年、情牵下一代的事迹。
注重基地延伸,拓展服务领域。响水县人民法院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一开始只有黄圩中学和响水中心小学两家,通过他的努力,后来,在县教育局关工委支持下,逐年增多,目前已拓展到全县43所中、小学(含2所民办学校),实现了普法宣讲中小学生全覆盖。近几年来,他还应邀到地方企业为青年职工宣讲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党史国史讲座等共21场次;到看守所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讲《刑法》3场次,为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和全县社区社工和矫正对象授课2场次;配合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为法院干警未成年子女和周边中小学生每年组织开展1至2次观摩庭和模拟法庭,累计每年近千名青少年在法庭接受直观教育。2014年盐城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盐城市司法局、盐城市法学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讲稿征文评比活动,他撰写的《农村基层干部法制宣讲稿》被评为“盐城市优秀法制教育讲稿”,是全市各基层法院和响水县唯一获此殊荣者。
注重调研和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针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有关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先后撰写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走势与应对”“构建留守、流动儿童犯罪预防的关爱体系”“让校园远离欺凌和暴力”“法院青年干警岗位警示42字箴言”以及“基层关工委主任应努力提升五种能力”等调研文章、心得感悟、通讯报道共40余篇,他的文章先后被教育部关工委的《关心下一代》、重庆市委理论刊物《思考与运用》、天津市工业工委刊物《企业党建》、江苏省高院《法官之友》等省内外10多家报刊网络媒体刊载录用,为营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浓烈氛围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出贡献。
注重档案建设,推进关工工作规范化。2009年,按照县关工委的部署,他开始学习编纂档案。为了健全档案记载、记实、备查、引擎、引领的功能,他自费购买了两架小照相机,经过半年时间的收集整理,仅一人将法院关工委的档案完整地建立起来。2011年以来,每年年底他都用统一封面线装一本100页左右的纸质影视资料,文书档案全部编排列有序地放到档案盒内。为了便于查阅和学习,他根据档案的实际情况,自编了“查阅档案线路图”并打印成册,提升了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规范化水平。2017年5月,盐城市关工委领导到响水调研时,对响水法院关工委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
18年来,尽管在工作过程中也尝到过酸甜苦辣,但是,为普法、关工工作奉献余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作贡献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他有句口禅:“老王自知夕阳短,无须扬鞭自奋蹄。”这就是他晚年工作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