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量: 次 来源:东海县委老干部局
退休前,他是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依法审理案件、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退休后,他是法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组建“银耀天平法律援助站”,从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工作,在一线服务人民群众。他就是东海县人民法院80岁退休老法官张恒礼。
退休以来,张恒礼主持调解了一系列疑难复杂案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他每年无偿接待来访咨询人员1500人次,为当事人书写法律文书30至50份,平息多个上诉、上访,缠诉案件。2022年,张恒礼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银耀天平’——江苏退休法官法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退休20年来,张恒礼退而不休,一直在服务群众的一线,运用其法律知识,帮助老百姓解决遇到的法律难题。热心的工作态度、较高的专业素养、公道正派的处事风格,让他在辖区内具有较高声望和群众基础。当地老百姓遇到法律问题,总会第一个想到他。
不忘初心,调解为民,他是定纷止争的贴心人
“老百姓的案子再小,对其个人和家庭而言,也是天大的事情。”因此,张恒礼在办理案件中愿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喜欢和当事人面对面地交谈,以细心、耐心、诚心换来当事人的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18年,石榴街道柳汪村孙某之子(7岁)因车祸身亡,肇事者负全责,庭审中,孙某一直坚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与赔偿。法院判决肇事者只是承担刑事责任,没有判决精神抚慰金。孙某拿着判决书找到张恒礼,以漏判精神抚慰金为由,要求上诉,经过阅读判决书和询问案情后,张恒礼帮孙某分析,由于其始终对肇事者不予谅解,法院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但精神抚慰金不予赔偿,其余照赔。张恒礼根据孙某的要求,通过双方律师,又把双方当事人找到一起协商。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孙某对肇事者写了谅解书,肇事者增加赔偿孙某精神抚慰金5万元,并将和解协议和谅解书交给法院,使肇事者免于刑罚,也使受害者多获得5万元的精神赔偿金,双方均表示满意。
许多疑难复杂案件为什么在张恒礼的手上能够轻松处理?这背后是他花费的大量时间和精力,以及对初心的坚守。张恒礼不断学习和思考,也不断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每每谈到相关案例,他都能说出相应法律法规,似乎他的心中有一个法律书库。
以法释理,以情释怀,他是化解矛盾的知心人
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张恒礼总是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放在调解工作的优先位置,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千方百计着力化解。1983年驼峰镇麦坡村周某之子因犯杀人罪,被判死缓(2005年因减刑释放),该团伙主犯已判死刑。宣判后,周某以儿子量刑过重为由,到处告状,后申诉到省高院被驳回,周某仍不甘心,长期往返南京、北京,并伺机乘北京两会期间去闹事。多次被扭送或由地方去人将其带回,张恒礼同志获知信息后,多次和支部其他离退休老干部一起做周老汉息诉工作,但效果不大。2017年,张恒礼在一次与周某的谈心时,了解到周某缠诉目的是想给儿子平反,获取一笔赔偿金。了解到周某的思想动机,张恒礼对症下药,向周某指出其儿子参与团伙斗殴,致受害人死亡,尽管不是他儿子亲手所杀,但作为犯罪团伙成员也是有罪的。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对平反后宣布无罪的,按规定赔偿,若宣布有罪的,即使是改判、减轻刑罚也一律不予赔偿,周某听到这一规定,才彻底打消他多年的缠诉念头,从此不再上访。
胸怀大局,乐于奉献,他是普及法律的明白人
张恒礼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积极组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充分发挥老同志余热,开展以“银发生辉”为主题的法律服务活动,志愿服务队定期深入到学校、社区和企业,进行送法教育宣讲活动,就群众所关心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赔偿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耐心细致回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张恒礼以案说法,从自身工作学习体会出发,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向社区居民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群众进一步深刻了解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增强法治意识。张恒礼每年都会积极配合县老科协会或县委老干部局到社区、广场进行法律宣传,共发放5000多份法律宣传材料。
自2014年担任支部书记一职后,张恒礼用真情实干赢得了老同志的一致赞誉与信任,在他们眼中,张恒礼是思想上的领路人,也是生活上的贴心人。因此,每逢换届,张恒礼总是在老同志与院领导的劝说下继续“领头”。
张恒礼表示,当通过自己思考和努力找到了问题的关键,依法公正地为群众解决了问题,不仅群众开心,自己也很充实和满足。调解不能和稀泥,要遵循法律的公平正义。因而在调解或者办理相关案件时,张恒礼总是坚持“对得起良心,要办得依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的原则。
光阴荏苒,张恒礼20载如一日的辛勤付出,诠释了一代老党员执着忠诚的信念。他以一腔热情、一股恒心绘就了银发生辉的美景,正可谓:岁将暮兮心不老,时未晚兮志益坚。退而不休献余热,老有所为展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