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16 浏览量: 次 来源:
日前,阜宁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文件规定,按照财政预算口径,县直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支部书记工作补贴由县财政安排,县委老干部局考核发放,各镇区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支部书记工作补贴由各镇区安排。
这一机制的建立健全必将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也能更充分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老干部、老党员中的组织、教育、管理和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