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党建工作

你的位置: 首页-离退休干部党建-党建工作

南京市制定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示范点标准

发布时间:2018-05-16    浏览量: 次    来源:

 日前,南京市制定出台《南京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示范点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对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老同志“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标准》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实际,从组织领导、支部建设、制度规范、开展活动、保障机制和发挥作用等方面,细化量化具体指标。

《标准》明确,要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本地(部门)党建工作总目标和考核体系;明确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要提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力,充分发挥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参与基层治理、团结引领群众、助推改革发展作用;完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组织活动,党组织和教育管理全覆盖;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实际情况,建立“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示范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模式,方便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接受教育、管理和服务并发挥作用;健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按时换届改选,及时调整充实;加强支部成员的学习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高龄党员所在支部,有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协助开展工作。要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考评;建立健全符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三会一课”、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生活、联系党员、民主评议、活动记录建档等制度;完善党内关爱帮扶制度,对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给予特殊关爱;建立社区党组织和离退休干部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双向联系制度,老干部奉献社区和社区服务老干部良性互动;落实“四时四送”制度和流动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管理教育责任。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每月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活动一次,每年组织就近就地参观考察一次,通报工作一次。离退休干部队伍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创新党员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并参加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要有相应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活动场所,并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活动设施及服务保障;结合实际,整合社区资源,做到共建、共管、共享;利用信息网络新平台,搭建服务管理、学习教育、发挥作用的网上阵地;建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离退休干部党员缴纳的党费按照60%比例下拨到党员所在支部,支持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活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落实到位。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紧跟时代主题,引导老同志做政策理论的宣讲者,路线方针的推动者,传承培育“红色基因”;开展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正能量活动,鼓励引导他们力所能及在改革发展、社会治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社区党建、公益事业等方面建言献策、奉献余热;引导老同志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下一步,南京市将通过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学习《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年底,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