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7 浏览量: 次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2016】3号文件和《关于推进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苏组通【2018】62号)精神,丹阳市遵循“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原则,积极探索在涉老社会组织中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涉老社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于9月20日在老年大学、老年体协及12个老干部协会中成立了非建制性功能型党支部。其目的就是帮助离退休干部党员,打造一个身边的政治学习课堂,创建一个身边发挥作用的舞台,积极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依托涉老社会党组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政治型、奉献型社团(协会)推动党支部建设与社团(协会)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