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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出台《离退休干部党员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量: 次    来源:镇江市委老干部局

为深入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增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提升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镇江市出台《离退休干部党员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科学划分类别。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居住情况、年龄身体状况、优势特长、参与活动积极性、发挥作用意愿等实际,将离退休干部党员划分为五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或担任过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划为“头雁”型;身体状况良好、愿意参加各类活动、奉献社会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划为“群雁”型;按规定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划为“归巢”型;长期流动、异地居住离退休干部党员划为“候鸟”型;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无人照料、缺少陪伴、鳏寡孤独等特殊离退休干部党员划为“孤雁”型。同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根据老同志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分类。

创新管理方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打造目标定位,精准搭建载体平台,推动老同志发挥作用融入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头雁”型党员激励管。将“头雁”型党员纳入“银发先锋”人才库、“银发党建顾问团”,推荐吸收进支部班子,优先纳入各级表彰、表扬范围等方式,激励做讲政治、树正气、作奉献的表率。“群雁”型党员引导管。引导“群雁”型党员自觉提高学习活动、组织生活、志愿服务的参与率和贡献度,运用好“一网一号一平台”,完善网上记实登记。健全“党支部+志愿服务”模式,鼓励“群雁”积极投身银发人才赋能高质量发展“六项”行动。建立“群雁—头雁”流动机制,及时将表现突出的“群雁”型党员升级为“头雁型”党员,引导“群雁”争作为、比奉献、建新功。“归巢”型党员双向管,建立“双报到”制度,党员主动回归社区,到社区报到并告知党支部;年底,党员向党支部和社区报告参与“银发生辉·银龄行动”“三强三融”行动、发挥作用情况。“候鸟”型党员服务管,构建“流出+流入”“线下+线上”服务模式,落实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双向共管责任。 “孤雁”型党员关怀管。通过组织“头雁型”“群雁型”党员或青年党员采取“以老助老”“以青助老”方式开展“结对送学送暖”“微心愿认领”等行动,加大对鳏寡孤独党员关怀关爱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体现组织关怀温暖。

健全工作保障。把离退休干部党员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与“六好”示范党支部创建和党建质量提升工程一体推进。市县两级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加强全过程指导,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所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抓实党员分类管理。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积极推广,确保离退休干部党员分类管理工作效能最大化、效果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