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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开展党纪条例专题学习辅导

发布时间:2024-05-28    浏览量: 次    来源:泰州市委老干部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5月23日,泰州市委老干部局举办第60期“夕阳红”大讲堂,邀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桂春涛围绕《条例》作专题辅导报告。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的社团协会老干部临时党支部书记、老干部大学各班级临时党支部书记80余人参加。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离退休干部工委副书记沈炳华主持会议。

桂春涛主任结合老干部工作实际,以《贯彻执行新条例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题,从条例修订的历史沿革、2023年条例修订的特点、2023年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等四个方面进行解读,用详实的资料、生动的语言、典型的案例,通过新旧对照、案例分析,为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如何强化纪律意识等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报告会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就离退休干部党员而言,要坚持思想认识再深化,《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刻认识从严治党没有特殊群体,党章党规党纪没有退休和在岗两个标准。要坚持学习教育再深化,《条例》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断章取义,要按照文件要求,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一篇一篇、逐段逐句地研读《条例》,确保“人人学、条条学”。要坚持理解运用再深化,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引导支部老党员自觉将《条例》,特别是“六项纪律”中与老同志密切相关的条文融入日常生活中,努力做到知行知止、学有所戒、学有所畏,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他们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继续为党旗添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