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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举办“清廉海门”纪律教育“四进”行动离退休干部党员专场宣讲

发布时间:2024-06-04    浏览量: 次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委老干部局

为进一步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6月3日,南通市海门区委老干部局开展“清廉海门”纪律教育“四进”行动离退休干部党员专场宣讲。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老干部局局长、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王飞主持会议。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涉老组织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

区纪委监委的三位宣讲员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帮助大家深刻理解、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听完宣讲,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们纷纷表示,《条例》宣讲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内容具体,针对性强,作为老党员,在党时间长、对党感情深,要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更好发挥银龄力量,永葆“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政治本色。作为支部书记,更应该切实担负起职责,始终以身作则,组织和引导支部全体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做党纪党规的坚定支持者、自觉践行者、模范宣传者。

海门街道离退休干部党总支书记张卫飞说:"此次宣讲深深触动了我,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总支书记,工作是退休了,但党员这个称号将伴随我一生。学习《条例》不仅要了解规定,更重要的是要将其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搞清楚可为与不可为,弄明白应用与必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遵纪守法。坚持自我检查,坚守廉洁底线,做一个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好党员。”

常乐镇离退休干部党总支书记杨立娟说:“人无规矩则废,家无规矩则殆,党无规矩则乱。学习《条例》不仅仅是一次学习的过程,更是一种长期的自我提升和修养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要落实到行动上,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作为一名35年党龄的老党员,必将以《条例》作为日常行为的指南,将其内化为我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在实践中外化于行,不忘初心,为年轻干部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