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9 浏览量: 次 来源:
近日,扬中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适应新形势要求,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更好地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切实把党中央和市委关心爱护离退休干部的重要部署全部落到实处。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推进“两聚一高”扬中新实践作出新贡献。
《实施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积极引导老同志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列入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切实做到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在市委老干部局设立离退休干部工委。各地、各部门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正能量活动。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完善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校、老年大学建设要纳入公益类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研究决定离退休干部工作重大事项制度,明确党委专职副书记或班子成员分管离退休干部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人社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宣传、编制、财政、卫计、国资、教育、文化、体育、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构建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