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3 浏览量: 次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3号和省委36号文件精神,近日,邗江区委老干部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协调区编办对老干部人数超过40名以上的部门,设立老干部科,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
去年11月份,邗江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全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离退休干部人数较多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老干部科,所需人员在现有编制内配齐配强,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有机构管事,有专人理事。随后召开离退休干部人数较多的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大家认为,如果按照现有的兼职科室和兼职人员,很难将老干部工作做到位,设立老干部科,一方面是做好单位自身老干部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指导下属单位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需要。经过调研,全区有14个部门离退休干部人数超过40人,与编办协调后,同意14个部门,在组织人事等相关职能科室挂牌设立老干部科,由部门申请,编办审批,所需人员在本单位现有编制内配齐配强。同时,要求40人以下的部门,明确具体负责科室和专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