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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区税务局离退休干部“银发”生辉再上岗   热心调解化民忧

发布时间:2024-05-20    浏览量: 次    来源:南京市栖霞区委老干部局

为进一步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和税务专长,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持续深化离退休干部作用发挥机制,动员引导退休干部积极参与税费争议调解工作,让老干部“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继续在税收事业上发挥独特作用。

强化党建引领,组建“枫桥式”调解团队

坚持党建引领,发挥离退休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引导老干部发挥专长特长。一是党建引领彰显“示范性”。依托离退休党支部“党建+志愿服务”平台,支部书记主动请缨,牵头负责退休干部调解团队组建工作,支部委员积极参与,做好组织动员。二是优选人才增强“聚合力”。按照“自愿报名+支部推荐”的方式,精心挑选7名税务经验足、矛盾处理优、服务能力强、身体素质好的退休老同志担任调解员,加入到区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三是聘任仪式点燃“荣誉感”。举行退休干部税费争议调解团队聘任仪式,为首批担任调解员的7名退休干部颁发聘书,用仪式感增强老干部的荣誉感,激励老干部更好发挥自身优势,助力基层矛盾就地化解。

注重温度力度,推进“融合式”矛盾化解

调解团队坚持“情、理、法”并重,让税费争议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化解于无形。一是在“情”上做文章。7名调解员退休前常年和纳税人打交道,善于打出“感情牌”,拉近与纳税人的距离,以真情真心相待,实现双向奔赴。二是在“理”上下功夫。老同志们经验丰富、办事稳妥,在说理上有独到的见解。先听纳税人说理,在倾诉与倾听中,让群众感受到被尊重、被理解;再摆事实讲道理,让纳税人更踏实安心、更容易接受。三是在“法”上做宣传。处理纷争只是调解的开始,提高税法遵从才是调解的关键。在调解过程中,退休老同志深入浅出地做好普法宣传,详细讲解涉及的相关政策要点,让纳税人“心悦诚服”、在讨论中达成共识。

开展师徒结对,做好“沉浸式”传帮带学

师徒结对调解模式,让老师傅的经验和小徒弟的知识相互碰撞,擦出“银发生辉”“青丝助银”的火花。一是以老带新,传道授业。调解前,退休老同志手把手传经验、授技能,将总结提炼的工作技巧倾囊相授。“看到他们年轻稚嫩的面庞就想到刚上班的自己,我会毫无保留的将经验分享给徒弟们”,调解员马玉琴感慨道。二是以新促老,能力提升。年轻干部政策理论强、创新意识足,能够帮助老干部调解员增强对税收新政的学习,提升对互联网时代的认知,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税费争议调解的特点。三是新老互动,实战练兵。调解现场,师傅示范带头,徒弟紧跟其后,相互配合、相互促进。青年干部通过实战能很快将师傅的点拨转化运用,切实提升争议调解能力。青年干部沈慧敏表态:“一定会努力学习,不辜负师傅的期望和培养。”

下一步,栖霞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退休老同志参与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更好发挥老干部余热,展现老同志风采,让“银发再上岗”更好助力“调解化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