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9 浏览量: 次 来源:
一、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制度,精准掌握信息。开展离休干部健康状况专项调查工作,详细收集和归整离休干部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实现老干部局、原单位、医疗服务机构、社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每季度对离休干部健康档案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信息精准完整。
二、完善家庭签约医生制度,实施精准服务。选择40名政治觉悟高、医疗水平精、服务态度好的医生与离休干部签订协议,并按照离休干部居住地、病种、需求项目,实施精准编组。每月家庭签约医生进行一次电话问诊,对部分听力下降、沟通较困难,与其亲属联系,询问相关健康情况。每月签约医生开展上门服务2次,提供健康咨询,量血压,测血糖、营养保健服务,并可针对离休干部不同情况,给予个性化服务。每位离休干部签约服务包每年1200元,给予签约医生一定的经费补助,使签约医生积极性得以持续发挥。
三、改进体检工作制度,实施更精准服务。提高离休干部统一体检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000元以上,与离休干部原单位和民政部门做好衔接协调,保证离休干部体检不重检、不漏检。当年医药费用在10000元以内的离休干部每年再增发1000元健康检查费。医疗机构实施一站式服务,提前预约并专门为离休干部进行健康体检。对不能来体检的,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及时将体检资料归入健康档案。
四、建立医疗绿色通道制度,实施更便捷的服务。不断创新离休干部就医措施,改善服务流程,建立离休干部就医“绿色通道”,逐步完善挂号、就诊、取药、住院、救护等医疗服务方式,使离休干部享受更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在家庭签约医疗服务的基础上,签约离休干部可通过家庭医生“绿色通道”优先预约普科和专科门诊资源,优先帮签约离休干部转诊大医院,实行绿色通道家庭化,确保离休干部看病、取药、住院,既方便又快捷。 实行挂号优先。在医疗机构大厅设立导医台,由导医人员优先给予安排或引导。 实行就诊优先。对离休干部优先接诊,并制定最优门诊治疗方案。对预约的专家门诊,由签约家庭医生予以沟通。实行取药优先。设置离休干部取药专门窗口,对不方便现场取药的,由医院安排配送上门。实行住院优先。优先办理住院手续,主管医生给予离休干部制定问诊治疗方案。实行救护优先。医院开启离休干部急救绿色通道,并做好急诊预案,根据离休干部病史及病情,科学有效施救。
五、完善社区应急医疗制度,为离休干部提供便捷服务。根据“四就近”的原则,县级医疗机构所属的8家社区卫生服务点,为离休干部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应急治疗。规范日常疾病诊疗行为的就近诊治和取药。提供转诊服务,提供康复服务。对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建立家庭病床,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并提供“江苏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
六、实施结对帮扶制度,实施精心服务。县老干部局全体工作人员分3片6组逐人与离休干部结对,全覆盖掌握健康情况,精心帮助离休干部做好医疗保障。针对部分离休干部住院频繁、长期住院、重病大病的,老干部局每季度至少上医院探视一次,对患重危病及时看望。从青年党员中招募80名志愿者,与离休干部结对,为他们医疗就诊、就医、康复提供志愿服务。
七、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拓展医疗康复优质服务。将离休干部纳入政府为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畴,为他们提供康复保健等服务。可为离休干部配备相关设备,相关平台为离休干部优先给予服务。加大社会组织为离休干部康复保障提供公益服务,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八、制定自付医疗费用补助制度。为体现对离休干部的关心,制定离休干部重大疾病自付费用补助制度。离休干部当年(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在4000元以上给予补助,按20%-50%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限额为20000元。
九、完善医药费报销和保障制度。我县离休干部医药费实行单独统筹、集中管理、合理超支、由县财政保底的制度。由县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办公室牵头实施。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为原则,离休干部医药费实行单独统筹管理,筹集水平一般按上年度离休干部人均医疗费实际发生额,并考虑前三年平均增长水平和高龄单次医药逐年增加的因素而定。离休干部就医、购药按照规定目录和标准执行。离休干部在规定范围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生费用实报实销。逐步提高离休干部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等医疗待遇,提高厅局级、处级及以下离休干部住院床位费。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实行医药费报销绿色通道,随到随结。
十、建立困难帮扶关爱机制。逐步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并根据上级文件,及时调整。 加大遗属关爱。及时调整并逐步提高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对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属医保金由财政负责资助。建立困难离休干部帮扶制度。设立离休干部帮扶基金,因大病、长期患病的生活困难的离休干部进行帮扶。对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离休干部党员和离休干部中残疾军人给予关爱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