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3 浏览量: 次 来源:省公安厅离退休干部处
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省部《实施意见》有关部署以及省厅党委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要求,省公安厅离退休干部处自今年年初以来,回顾总结多年来厅机关老干部异地养老服务保障有关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离退休干部省内多部门联动异地养老委托管理服务措施,通过多次征求常住外地老同志和其住地公安机关老干部工作部门、社区党组织意见建议,精心拟制了《江苏省公安厅机关退(离)休干部异地养老委托管理服务协议书》,为进一步实现“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共同做好厅机关退(离)休干部异地养老管理服务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8月22日,公安厅离退休干部处有关负责同志率员赴常州钟楼区、天宁区相关社区党组织,先后为2名异地居住老干部举办签约活动。期间,省公安厅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同志通报了关于老干部异地养老委托管理服务文件依据和上级有关要求,解读了拟制《协议书》过程,与老干部所在党支部、属地公安机关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社区党组织负责同志交流了老干部教育管理、服务保障、作用发挥等有关做法;老干部介绍了本人基本情况;各方就共同做好异地养老委托管理服务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就建立共管联络、情况通报、定期走访等事项进行了确认,并签订了《协议书》。
参加签约老同志感慨道,开展老干部异地养老委托管理服务,是省公安厅党委关心关爱老同志的具体举措,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了组织温暖,表示要始终牢记党员第一身份,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各类学习教育和作用发挥活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积极贡献,充分展示公安老党员良好风貌形象。
下步,省公安厅离退休干部处将根据厅机关老干部异地养老委托管理服务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陆续开展签约活动,不断提升厅机关异地居住老干部归属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