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银发典型

你的位置: 首页-银发典型

晚霞照亮少年路   浪子回头向新生
——记灌云县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李春梅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量: 次    来源:灌云县委老干部局

“过去的一年,我无言,不知如何拾捡它的点滴,谢谢那些曾在我生命中飘过的人,是李妈妈教会了我如何成长,让我从温暖的襁褓中挣扎着站起来。”少年犯厉某感慨地说。厉某口中的“李妈妈”就是在灌云县人民法院工作了三十年的老法官、县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李春梅,她锲而不舍地在青少年中开展普法教育和关爱帮教少年犯的故事在当地广为流传。

退而不休,演绎最美夕阳红。李春梅在职时长期担任少年刑事犯罪审判长。她所主持的少年合议法庭,曾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少年法庭”称号。个人荣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等功、优秀法官、省劳动模范等称号。退休后,李春梅应邀回法院重操“旧业”,担负起少年犯缓刑期间的跟踪回访教育挽救工作。现任灌云县人民法院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县法院“彩虹桥春梅工作室”主任、县政法系统关工委副主任、县城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几年来,她跟踪回访帮教少年犯97名,家访221次,个别面对面帮教谈话2014人次,集中活动帮教241次,实现少年犯缓刑期零犯罪,帮助缓刑期少年犯55人走上正常的求学或谋生之路。她挽救的不仅仅是少年犯本人,还挽救了多个支离破碎的家庭,维护了一方社会的稳定。

合力帮教,搭建教育主阵地。在少年犯缓刑期间的跟踪帮教工作中,李春梅深深地体会到这是一件系统工程,需要家庭、社会共同配合,才能把每一步走稳走实走到点子上。她通过协调法院、学校、社区、家庭,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帮教网络,组织几位退休老法官建立“彩虹桥春梅工作室”,专门开展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司法救助工作,全方位挽救失足少年。她还创新性地实施了“一二一”工作法,建立“一人一档”,及时记录被帮教人员表现及跟踪帮教和评估情况;定期跟踪谈话,每月与当事人谈话二次,把握其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化解,保证缓刑期少年犯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开展一系列趣味感化活动,如春节话亲情、清明节到烈士陵园凭吊烈士、母亲节为母亲洗脚、国庆节为祖国母亲庆生等,让少年犯感知社会和家庭的温暖,唤醒他们的良知,催生他们的转化,重拾做人的尊严。

普法教育,筑牢坚固防火墙。李春梅说,育人好比种树,既需要阳光雨露的滋养,也需要有人及时修剪。普法教育就是要建起一道“防火墙”,阻断青少年头脑中哪怕是一丝一毫的犯罪念想。在中小学法治报告会上,她苦口婆心,把深奥的法律条文口语化告诉台下数千名学生。她说,法律是什么?用土话说,法,就是框框;律,就是条条。公民的一切活动都应在这条条框框内进行,就像十字路口的红灯,闯不得!只有这样,你的活动才是自由的。如果你逾越了这个框框,就如同闯红灯,必受处罚。她还从社会意识形态等方面来教育青少年抵制诱惑,增强预防犯罪的自觉性。平时,李春梅会定期到学生中走访,组织学生学习《治安处罚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

用心用情,化茧成蝶建新功。在李春梅的工作对象里,总有一些“二进宫”“三进宫”的顽劣孩子,不服管教,屡教屡犯。李春梅并没有放弃他们,而是以法治攻心为主、亲情感化为辅,不厌其烦、精心矫治,把他们拉回正道。少年犯王某,其母多年前离家出走,父亲长期在外打工并重新组合家庭生有子女。他从小跟着奶奶、小姑生活,因聚众斗殴伤害别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在跟踪教育中,王某时有反复。李春梅便与其小姑保持密切联系,软硬兼施对其感化教育,经过不懈的努力下,浪子有了回头的表现。少年犯章某在校期间不服管教、伤害老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期间,李春梅和“彩虹桥工作室”的老法官们指导章某认真阅读《青少年法律读本》,对照法律条文寻找自己的犯罪根源,终于使章某真心知罪、认罪、悔罪,立志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在李春梅等老法官们鼓励下考入职业学院,还被推荐为学校学生会干部。

97个少年犯的97本厚厚的卷宗上布满了李春梅用心血留下的一敝一捺,春风催生春雨,化茧已成彩蝶。野马驹似的少年犯一批批从“彩虹桥春梅工作室”这个特殊“学校”“毕业”,他们都在李春梅的搀扶下,顺利地渡过“彩虹桥”,飞向了自己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