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6 浏览量: 次 来源:
各设区市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处、老干部工作部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广大离休干部的关怀和照顾,经研究决定,提高离休干部高龄护工费补贴标准。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90周岁以上离休干部,高龄护工费补贴由原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
二、80至89周岁离休干部,高龄护工费补贴由原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
三、79周岁以下离休干部,高龄护工费补贴由原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四、凡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相应年龄段的离休干部的标准执行。
五、此次调整所需经费按离休干部护理费经费渠道解决。
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