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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7-25    浏览量: 次    来源: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近日,中共海安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并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向全县各区镇(场)、各机关部门印发了文件通知。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通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牢牢把握离退休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从六个方面,细化为18项具体工作措施,并对老干部思想政治和党组织建设、增添正能量、服务管理和办实事、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干部大学建设、组织领导和部门建设等五个方面,30项具体内容进行了责任分工,同时,《实施意见》还结合该县实际和传统成功做法,增强了12项更细内容,为今后老干部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